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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外出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


2021年09月30日 15:52  点击:

关于教职工外出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

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市教育局最新通知,学校疫情防控政策要严格按照《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(第七版)》要求,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。

目前疫情呈多点暴发,学院教职工原则上非必要不得出省,确须离开学校驻地的,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,提前2天完成报备审批。出省师生员工返校时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并于返校后继续健康监测 14 天。(离青不出省不需核酸检测)

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掌握本部门外出人员车次、航班、旅居地点等信息和健康状况,不得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所在市。出省教职工返校要求如下:

(1)提交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验报告。

(2)提交14天体温监测表(纸质版签字),需要上交。

(3)提交重点人群“一人一档”电子版。

由本部门联络员负责收集后报办公室。(具体表格稍后下发)

外出报备工作流在智慧校园-办事大厅-办公室-工作流中选择,并在外出报备流程备注中注明外出车次、航班、旅居地点等信息和健康状况。

敬请周知。谢谢!

 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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