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职责
1、文书、文秘、档案管理工作
1.1 草拟和审核党委和行政的文件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规划、请示、报告、决议以及院党政领导讲话和公函;负责发布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通知、通告,做好公文的文字把关工作。
1.2 负责党委会、院长办公会、党政联席会、中层干部会和全院性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,负责会议记录、会议材料准备和会议纪要的拟稿工作,并监督会议决议执行情况。
1.3 负责党委、行政日常的文书处理工作和上级党组织、行政机关文件的阅办、管理和督办。
1.4 负责院党委和行政印章、院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全院各级党组织、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,公布启用和废止;开具党委、行政对外介绍信。
1.5 负责全院综合档案管理,指导各部门的文书档案工作,负责校史、校志、年鉴的编辑。
1.6 编制校历。
1.7 负责学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原件的归档工作。
1.8 负责学院的综合统计工作。
2、行政事务工作
2.1 负责办理院领导日常办公事务和出差的有关事宜,以及院领导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2.2 负责学院办公用车的调配、使用、维护和管理等工作。
2.3 负责接待、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及时传达、催办涉及的各种问题。
2.4 负责会议室、接待室的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办公复印机的管理和使用,并对部门开展文印服务;负责办公电话和传真机的总体设置和电话费的管理;负责传真件的收发。
2.5 负责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、单位来人的接待工作,负责公务宴请的审核,以及处理对外公共关系的有关事务。
2.6 负责各部门(包括离退休院领导及离休人员)报刊的征订、以及报纸、信件收发等管理工作。
2.7 负责查收院长信箱的来件和回复。
2.8 履行固定资产归口部门的职责。
2.9 负责学院各类办公室的分配和使用。
2.10 负责学院法人登记证的年审工作。
2.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