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学院办公室传真机的有效使用和管理,节约财力,杜绝浪费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传真机由学院办公室设专人管理使用。
二、因公需要使用传真机者,须办理下列手续。
1.填写“传真机使用审批单”。
2.加盖院印或党委印章的文稿,审批单上需有学院办公室主任的签字。
3.费用于当年年底与有关部门结算。
三、以下两种情况,不得使用传真机
1.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文稿;
2.时间性不强,可用信件传递的文稿。
四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传真机,确属特殊情况者,按标准收费,所收款额上交院财务处。
五、传真机接收到的文件或其它材料,必须登记造册,并及时转交收件单位或收件人;需要归档的文件、材料,复印后归档。
六、传真机管理人员,要加强责任心,坚持原则,严格执行上述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