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9日下午,院党委中心组以“依法办学,依法治校”为主题在行政楼201会议室举行专题理论学习会,重点学习了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》中有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遵守的20条铁律的论述和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》(鲁财教〔2015〕37号)。党委书记杨民刚主持学习会。
杨民刚谈到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,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,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,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学习总书记提出的20铁律和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》,就是要求大家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按照“依法办学,依法治校”的原则,坚持依法办事,按程序、按规矩办事,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都不能出现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。他希望大家,时刻做到以身作则,认真履职,守好“底线”,不触“红线“,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与会党委成员也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,有针对性地谈出了各自的学习感受和看法。大家一致认为,作为中心组成员,更应自觉从我做起,自觉遵纪守法,自觉守好规矩,奋发有为、开拓创新、扎实工作,为学院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。
会议还学习了《龚正同志在省委高校工委调研时的讲话》并重温了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