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订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章程》的通知
各位领导:
根据ffice:smarttags" />12月8日学院党委会议决定,现将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章程》起草事宜通知如下:
1.请各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,起草章程各章节内容(详见附件1),并在各条目之后用不同颜色字体注明依据(国家法律法规、上级文件、学院规章等的具体条款)。
2.附件2是办公室先前起草的版本,供大家参考,请各牵头部门结合学院实际进行修订或另拟。
3.提交时间及方式:2015年1月10日之前,请将章程内容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到学院办公室李兴、王明明内邮。
章程制订时间紧,且审核程序繁多,请各牵头单位务必准时完成起草任务。
附件:1.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章程起草任务分工
2.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章程(草稿)
学院办公室
2014年12月11日
附件: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章程2014.11(分工).doc(2015-5-12 15:52, 150.5 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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